打架吃亏寻报复 伤害无辜被行拘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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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鄂葛公)10月23日,葛店派出所对携刀到校园行凶的社会青年王甲、王乙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查,10月15日,社会青年王甲因琐事与葛店某中学在校学生陈某发生打斗,王甲认为自己吃了亏。10月23日下午1时许,王甲邀约社会青年王乙携带砍刀来到陈某所在的中学,准备对其实施报复。此时,恰在门口遇到正与他人谈论10月15日打架情况的陈某的同班同学张某,于是,王甲上前对张某进行殴打,王乙持刀将张某砍伤。
葛店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学校老师配合下将2人抓获,并依法对王甲、王乙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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