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但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不绝于耳——
近段时间,不断有市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昨日,记者深入我市街道社区,对此进行深入采访。
鞭炮声声惹人烦
上午9点多钟,记者在繁华的明塘路新世界商厦东侧看到,10多辆迎亲的小轿车一字排开,地面上摆放着几箱烟花,没等记者转身,就听见几声划过天空的巨大炮响,紧接着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过往行人纷纷捂住耳朵。
家住文星小区的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今年7月的一天中午,他刚刚躺下午休,就被楼下理发店开业的爆竹声吵醒,“当时天气热,吃完午饭感觉特别疲惫,听到鞭炮响心里很烦躁。”付先生说。被吵得没有办法,付先生只得到办公室去休息。
花园小区的廖婆婆患有心脏病,说起燃放烟花爆竹,老人就很激愤,“现在什么事都放爆竹,比如婚丧、生子、升学、开业、生日、盖房、搬新居等等,甚至有的人买了一辆新车,也要放鞭炮庆祝一番,小区里隔三岔五就能听到鞭炮声。”
“新年里,一些居民在楼道里燃放鞭炮更惹人烦,那响声是一种炸响,感觉整栋房子像要被震倒一样。”得知记者采访,邓爹爹说。
燃放爆竹藏隐患
不只是噪声,燃放烟花爆竹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我市就发生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事故。
前段时间,110民警接到一起报案,小西门一处居民区7楼上晾晒的衣物被燃放的烟花点着。原来,小区里一户居民家买一辆新轿车,车主燃放烟花以示庆祝,没想到不小心点燃了楼上的衣物,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为此,车主赔偿损失1000余元。
无独有偶。今年夏天,文星大道一家店开业庆典,直冲云霄的爆竹将楼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等物品点燃,一时间浓烟滚滚,119消防车及时赶来救援,几经周折才将大火扑灭。这场火灾,导致几万元财物受损。
除了火灾,孩子燃放鞭炮受伤的情况屡有发生。邱家咀村一位家长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一次,他家8岁的儿子看到家里有鞭炮,出于好奇,孩子拿着打火机偷偷在院子里燃放,结果鞭炮点着了,孩子不知道松手,导致孩子的手被炸伤。“还好是伤及手,治疗后无大碍,如果伤及眼睛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位孩子的家长至今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据市中心医院儿科一位医生介绍,我市每年都有孩子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病例,轻的只是受点皮外伤,严重的炸坏手指头或眼睛,希望引起家长重视。
如果说伤害孩子,那还只属个体,另有一种隐忧是空气污染。观澜花园的邓女士说:“燃放爆竹时,有一股浓浓的黑烟和刺鼻的呛味,每次楼下放鞭炮时,我总是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据有关资料显示,鞭炮点燃后,会产生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明令不止为哪般
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市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在有关管理办法中规定: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初七、正月十五,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时段允许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但22时以后、次日6时之前不得燃放(除夕和正月十五除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限定区域为北抵长江、东至鄂黄大桥连接线、南到葛山大道,西迄新港至新河铁路桥沿原武黄铁路线至万家塆。但在人口密集区域、绿化地带和交通繁忙区域等8种场所,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任何时间,仍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既然规定烟花爆竹限时、限地燃放,缘何在我市主城区仍然有令不止呢?有市民问,到底哪个部门管理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市民受到鞭炮骚扰该找谁投诉?
为此记者采访市安监部门,安监局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工作,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由公安部门管理。
记者随即联系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他们说,市民如遇鞭炮骚扰投诉可打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而作为管理部门,他们也有苦衷,首先是难掌握信息,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时,往往烟花爆竹已经放完,找不到责任人;若遇到丧事,人家心情本来就悲痛,如果强行阻拦容易激化矛盾。燃放烟花爆竹都是涉及民生的事,本着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民警一般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严重者进行罚款处理。再之,我市城区有不少城中村,受风俗习惯影响,这些居民工作难做,管理难度较大,他们呼吁市民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文明素质。
采访中,也有一些市民建议,现在每个社区都有网格管理员,他们对社区居民的情况相对较为了解,可以让他们到居民家提前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防患于未然。还有一些人建议,在目前市民素质有待提高的今天,烟花爆竹燃放要么禁止,要么放开。如果实行禁改限,要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才能给城市居民一片安宁。
记者 熊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