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过完了,鞭炮咋处理?
未放完的烟花爆竹要妥善保存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3-27
语音:
蛇年元宵节过后,我市又进入了鞭炮的“禁放期”。很多市民表示,鞭炮还没来得及放完,现在只能放在家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表示,市民家中留存的鞭炮首先应选择好存放地点,安全第一;烟花爆竹经营者也应及时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退给批发商。
今年年初,鄂州遭遇了糟糕的雾霾天气,不少市民从身边小事开始反思、开始意识到保护 “自由呼吸”的紧迫。于是,今年春节,放鞭炮的人少了,但放的人还有。对于市民来说,鞭炮没有放完是极为普遍之事,要是放在家里,占地方不说,还不美观,更重要的是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谁愿意在家放个”定时炸弹“呢?可是目前进入了“禁放期“,所以又不能通过燃放来进行处理。
家住东塔路的陈女士这样告诉记者:“今年不该买那么多鞭炮。今年左邻右舍鞭炮都放得少,我们家也不好意思多放,怕人家说扰民。可是现在又不让放了,剩下的鞭炮只能放在家里等明年再燃放了。”陈女士还表示,有邻居给她支招:“可以把烟花爆竹浸湿后扔掉。”但她上网一查才发现这样处理不慎反而会带来安全隐患,而且过期或废弃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性和易爆炸性,处置不当会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不能随意丢弃。
据了解,家中留存的鞭炮首先应选择好存放地点,就是应选择在干燥、通风的位置,避免高温、潮湿环境,尽可能地不要存放在客厅、卧室等有人居住的房间,特别是儿童能够触及的位置,并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若存放室内的外墙有孔洞应尽量封堵,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严禁将烟花爆竹放在阳光透过的玻璃窗下,防止阳光通过玻璃聚焦引燃发生爆炸;也不要将烟花爆竹长时间放在汽车驾驶室或后备厢内,更不要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大功率家用电器和炉灶旁,同时避免小动物靠近噬咬。
一般来说,市民滞留在家中的烟花爆竹只是少量,而对于一些烟花爆竹经营者来说,今年是烟花爆竹生意较惨淡的一年,那么他们手中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呢?
“可以退给批发商,我们一般在进货的时候,就已经跟批发商签好了协议。”一家专门经营烟花爆竹的专卖店的店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这种专营店卖烟花爆竹的时间都是固定的,今年是从老历二十五到正月十五,过了这个时间段就不能卖了。”春节前销售鞭炮的生意,他已经干了很多年,往年只要从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进的货,往往在元宵节之前都能销售一空,差不多年年都能小赚一笔。“每年都能挣个几千块,谁知今年的鞭炮生意不好做了。”王先生诉苦说:“今年年前买鞭炮的人比往年少多了,高档一点的花炮,几乎无人问津。找我订‘开门炮’的单位也少了很多。所以对于卖不完的烟花爆竹只有让批发商回收了。”
根据《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专营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经营烟花爆竹品种必须符合当地的规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过了贩卖烟花爆竹的规定期限——正月十五以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可以退给批发商。如果经营户过了期限还在继续贩卖烟花爆竹,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这种违规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在2013年1月26日至2月24日,全市安监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区、乡镇(街)安监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等形式,对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户33家,取缔非法储存点6处,收缴扣押烟花爆竹2930件,行政拘留1人。
另外,据了解,今年我市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已完成。
见习记者 何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