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鞭炮放得欢 楼下小车很“受伤”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5-31 语音:播放
本网讯(见习记者戴静)这几天,家住紫金嘉苑小区的张女士心里有些郁闷:她的爱车在周一遭遇了一场爆竹的“洗礼”。
       张女士告诉记者,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她下楼取车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她停放在隔壁一栋居民楼楼下的小汽车上,满是爆竹燃放后的红色纸屑和烟灰,车上布满多处被炸花的印记,所幸没有炸伤人。
  张女士赶紧找到小区保安,可保安表示不知情。保安和张女士通过观察现场,初步判断,燃放鞭炮者应该是从楼上往下燃放。正当张女士为找不到肇事者发愁时,一位居民走过来,讲述了自己不久前看到的一幕。
  这名居民称,当天上午10时不到,张女士的小汽车所在位置正上方的三楼一户主吴某结婚,从阳台上向下悬挂了两串鞭炮燃放,随着两串鞭炮“噼噼啪啪”地一阵火星飞溅后,张女士的小汽车也顿时“杯具”了。
  正当小区保安要去找肇事人吴某时,善解人意的张女士及时拦下了保安,“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事情先缓一缓,明天再说吧。”见此情形,小区保安对张女士投去了赞许目光。
  28日中午,保安和张女士敲响了肇事人吴某家的门。了解事情原委后,吴某立即与张女士一同来到楼下查看了被炸伤的小车,吴某当即承认,当日上午10时许,几个朋友在阳台上向下悬挂并燃放了鞭炮。对于“误伤”楼下汽车一事,吴某解释说,“因为阳台下有个挡雨篷,没看到楼下停放了汽车。”最后,吴某答应把车修好,并向张女士道了歉。
  据张女士介绍,她的爱车维修共花了1000元,吴某也将其维修费用及时支付了。“虽然车是修好了,但心里还是有些疙瘩,毕竟车还是新车。”张女士说。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的相关安全规定,文明燃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