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退货却拖一年

顾客投诉后终于拿回购衣款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12-20 语音:播放
本网讯(见习记者宋治辉) “商家太不诚信了,承诺退换的衣服竟然拖了一年,至今仍不兑现,请工商部门为我主持公道……”12月17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了市民张先生的求助电话。
  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他在南浦路某品牌专卖店相中了一件997元的衣服,想作为礼物送给即将过生日的儿子。由于儿子不在场,张先生担心衣服不合身,一时犹豫不决。店主为招揽生意,向张先生承诺:如果衣服不合适,可以随时拿回店里调换。于是张先生便放心地买下了这件衣服。
  回到家后,张先生让儿子试穿衣服,发现尺码小了一号。第二天,张先生带着儿子来到该专卖店,要求调换。店主说暂时没有存货,让张先生过一个月再来换。一个月后,张先生来到店里,店主又推说正在进货。此后,张先生多次来到该专卖店,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没货,再等等”。就这样,一直拖到了今年12月份。当张先生再次到该店要求调换衣服时,店主竟说此款衣服已经没货。张先生要求退钱,遭到了店主的拒绝。张先生气愤不已,请求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12315”指挥中心立即将申诉分流、转办至明堂工商所。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证实张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专卖店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规,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该专卖店退还了张先生997元的购衣款,张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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