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戴静)为找到心仪对象,市民贺先生在婚介所报了名,大半年过去了,相了15次亲。眼见又到了5月20日这个特殊日子,仍单身的贺先生一气之下到工商所投诉。经调解,21日下午,婚介所退还了贺先生部分会员费。
5月20日下午3时许,贺先生到凤凰工商所投诉,称在古城路一婚介所报名,缴纳了700元会员费。另外,婚介所还收取了100元资料登记费。按照协议,婚介所承诺半年内至少给其介绍3个对象,直到成功为止。在接下来6个多月的时间里,贺先生被安排相了15次亲,但均以失败告终。
今年33岁的贺先生,家住莲花池小区。由于家人催婚,他于去年底到婚介所报了名。婚介所先后为贺先生介绍了15名对象,但接触后均因种种原因分手。而在5月20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婚介所却没为贺先生介绍新对象。
“昨天看朋友在朋友圈里秀恩爱,想到自己还单身,就有些郁闷。”贺先生说。20日上午,他到该婚介所询问,对方却不理不睬,随即双方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贺先生找到工商部门投诉该婚介所。
接到投诉后,工商所迅速组织人员对该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协议,婚介所应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经协商,婚介所答应退还贺先生部分会员费400元,同时终止后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