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控制他人犯法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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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温博侃)因债务纠纷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是触犯法律。一男子为向一女子要债竟伙同他人将女子控制在酒店内,后被民警解救。昨日,5名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7月13日2时许,古楼派出所接110指令,永利大酒店房间内有一女子因欠别人钱被几名男子控制在一房间内。接警后,民警迅速出击。经调查,谈某(女)答应帮王某(男,33岁,蒲团人)找女性朋友,王某给谈某用了钱但是没找到,便找谈某赔偿损失。谈某答应赔偿王某所用的费用,但是一直没有兑现。王某遂邀约曹某(男,20岁,住官柳南路)、宋某(男,21岁,住杜山镇旭东村)、谢某(男,27岁,住华容区段店镇罗湖村)等人将谈某控制在宾馆房间内,以威胁手段强迫谈某写下欠其三万元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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