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付小梅)“售后只能换不能退,且不能退差价,这也太气人了吧。”8月11日,市民徐先生在某专卖店买了一个皮包,后来不满意,要求退货,商家表示可退货,但不能退钱,换货也不能找差价,这让徐先生觉得很没道理。
当日,徐先生在滨湖路某专卖店花一千多元钱购买了一个皮包,后来觉得大了,便换了一个小号包,但多出38元差价,老板不退,还要徐先生补钱再买一个新包。事后,徐先生认为,自己买的包已经花费一千多元,不想再买包,这样的强制交易行为让他觉得很没道理。于是徐先生便打电话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证实徐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老板终于意识到这种经营行为是错误的,并退还了38元差价。
为此,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商品的质量,同时索要购物发票,如日后发生消费纠纷这是唯一的重要凭证。发生纠纷解决不了,消费者可以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