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交电费跑空路,为何
供电部门:全省统一调整,22日起为新的交费时间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11-28
语音:
本网讯(记者夏阳)按惯例,每月15-25日交电费,市民刘女士却在这个时间点连跑了两次空路。
刘女士说,11月15日,她到武商量贩鄂州店代交电费处交费时,服务员回答她:“你家的电表不欠费。”刘女士当时很纳闷,心想自己当然知道不欠费,便说:“我要交上个月的电费。”对方回答:“数据还没到。”
3天之后,刘女士再去电力营业厅交电费。大厅工作人员仍旧说:“不欠费。”刘女士便问:“我要交的是上个月的,上个月的电费是多少?”没想到,工作人员还是回答数据没出来。“不是每月15号交费,都过了几天怎么还不能交?”对方说,抄表推迟了,23日再来交。
11月23日,刘女士第三次交电费,这次算是办好了此事。不过,刘女士有些纳闷:这到底是咋回事?以后到底什么时间交电费才能不跑空路?
昨日,鄂州供电公司客服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应:根据省电力公司统一安排,鄂州供电公司将抄表日程统一向后调整。从11月起,客户抄表例日统一调整到18-21日。也就是说,每月的22日至月底为缴费时间。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缩减抄表电量与自然月份之间的时间差,减少因时间差形成的用电量不同步问题。”供电客服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抄表过程中,供电部门将按照有利用户的原则,计算“一户一表”居民电费,即: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按照有利于用户的原则考虑,用电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分档电量额度考虑;时间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两个月的,按两个月分档电量额度考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