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水库溺亡 同伴各赔2万元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12-22 语音:播放
本网讯 (通讯员倪建国、胡振军)3个伙伴到水库游泳,1人溺亡,2名同伴竟然不呼救、不报警,而选择了逃避,死者家属得知实情后很愤怒。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苦心调解下,2名同伴的父母各自赔偿死者家属2万元。
8月17日,碧石渡镇3名少年相约前往白稚山水库游泳。17岁少年小王下水不久后沉入水底,另2名少年陈某和陈某某在岸边等了一会儿不见人影,以为小王已经溺亡,因为害怕,2人未进行呼救就逃离了现场。
当天晚上,小王没有回家,其父母到处寻找。次日一早,小王父母找到陈某和陈某某家中询问,2人均称不知道。心急如焚的小王父母决定报警,这时一少年家长才说出了实情。小王父母闻听如同晴天霹雳,随即赶到白雉山水库。在碧石渡派出所民警的协调和帮助下,将小王的尸体打捞上岸。
8月19日7时许,情绪失控的小王父母邀约亲朋好友近40余人上访,强烈要求陈某和陈某某家作出赔偿。碧石渡镇综治办、司法所迅速成立调解专班,尽力做好死者家属的稳控工作。经专班人员耐心劝导,死者家属情绪逐渐稳定了下来,将亲朋好友一一疏散。
紧接着,专班人员马不停蹄找来陈某和陈某某的父母,向其严肃指出:小王游泳是2家孩子邀约的,并且在小王发生溺水事故后,2家孩子没有履行呼救、打电话报警等救助义务,而且回家后还将此事隐瞒,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专班人员经过数日奔波,耐心做2家父母的思想工作,2家父母表示愿意尽力对死者家属作出适当赔偿。
8月25日,专班人员再次组织当事三方父母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中,陈某、陈某某2家父母各说各的难处,均表示最多只能赔偿1万元。死者父母听后情绪失控,虽经专班人员耐心劝解,最终还是因三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而调解中止。
在此情况下,专班人员决定采取分头调解方法做当事各方父母的思想工作。专班人员摆事实、讲道理、说人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几经周折,前后经过长达20余天的艰辛努力,9月18日下午,三方父母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陈某某2家的父母各自赔偿受害方家属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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