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律师助调解 离婚纠纷得化解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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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玉姣 洪利民)4月2日,十字街社区两名中年夫妇来到古楼司法所,称自己的儿媳带上她的娘家人砸坏了他们家门锁,强行入住并将他们赶了出来。派出所出警一次后,将其视为家庭纠纷没有继续干预,现在他们无家可归,请求司法所调处。 4月3日,接到古楼司法所电话后,驻十字街社区律师孙家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原来,他们夫妇俩的儿子严某与儿媳谈某于去年举行婚礼,后女方怀有一女,在怀孕期间检查出患有乙肝。得知此事后,男方及其家人与女方大吵,认为女方故意隐瞒病情,又因害怕传染给小孩,要求女方打掉小孩。女方不同意,回娘家将小孩生下。现在女方家人因此事对严家心怀怨恨,找严家讨说法,要补偿,但因找不到女婿严某,与严某父母发生冲突,这就酿成了严家父母所说的那场闹剧。女方称,她之前不知道患有乙肝,孩子经检查没有乙肝,回娘家生孩子这段时间,严家从未看望过她和孩子,她与严某已无夫妻感情,不愿与其继续生活。她现在没有工作,希望由严家来抚养孩子。为了孩子,他们家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要求严家补偿7万元。对此,孙律师协助司法所调解员吴佳、十字街社区张春桂主任,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不要求女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女方要求补偿7万元,男方只同意补偿其3万。多番协调后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日调解无果而终。 4月8日,孙律师受邀到十字街社区调解室,再次协助司法所调解员对此事进行调解。孙律师据理分析双方过错,指出严某对谈某患有乙肝的事反应过于激烈,不顾夫妻情分,在谈某怀孕期间未尽到丈夫职责;谈某也要考虑到自己的未来和孩子的成长,不要为争一口气而死咬7万元的补偿,不愿进一步协商。孙律师反复讲解了《婚姻法》,并结合平时工作实践予以解释,强调以和为贵,劝说两人虽然不能再成为夫妻,但为了孩子着想也不必闹上法庭。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男方补偿女方5万元,并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不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且允许女方探视。至此,在社区律师的协助下,一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两个年轻人各自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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