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发票要加钱? 市国税局:欢迎举报 坚决查处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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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特约记者杨登峰 通讯员舒翔、王芷煜)“尊敬的顾客: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同时,有权索取增值税发票。”近日,在我市建材市场随处可见这样的温馨提示。
自10月底我市电视问政曝光了飞鹅建材市场部分商家开具发票加价、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后,市国税局立即成立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消灭这一“潜规则”。
11月2日,市国税局通过鄂州日报刊登了《鄂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告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行为以及违法处理,并公开各基层国税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与此同时,专项整治小组对飞鹅建材市场内370户经营户逐户宣传税收政策和发票管理规定,将发票使用规定以温馨提示的形式张贴在店面显要位置,并逐户检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以及开具情况。
截至11月11日,该小组已对10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成办理登记并领用发票;对被投诉拒开发票和开具发票加价的2户纳税人依照《发票管理规定》分别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杨锦江介绍,该局将继续加大发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检查从事餐饮、住宿、商业批发零售、物业管理、建筑安装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行业,坚决查处发票违法行为,规范发票使用秩序。杨锦江还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举报,市国税局将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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