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也属枪支 爱好不可触法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1-23 语音:播放
本网讯 (通讯员小杨  特约记者邵峰)在武汉某公司上班的李某酷爱枪支,便通过网络购买配件组装黑色制式“秃鹰”气枪。虽是个人爱好,却触犯了刑法。
  近日,沼山派出所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得知,辖区居民李某家中存放有枪支。该所民警随即来到李某家中,从其房间搜出制式“秃鹰”气枪2把。
  次日,根据李某家属交代的情况,沼山派出所民警赶赴武汉将李某抓获。
  原来,李某是某公司白领,由于爱好军事,经常和朋友交流军事信息。2015年和2016年,李某通过网络购买气枪配件,组装了带有高倍瞄准仪的黑色制式“秃鹰”气枪。
  “仿制美国‘秃鹰’气枪威力非常大,枪支所用的铅弹似小指甲盖般大小,有不小的杀伤力,国家是明令禁止私人持有的。”沼山派出所副所长杨涛介绍,按照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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