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敲砸勒索故意伤害 数罪并罚被判刑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6-28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谭泽宇)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6月26日,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民警对熊某敲砸勒索案、故意伤害案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2015年4月21日5时许,熊某在葛洪大道某路口倒车时,撞上张某驾驶的环卫铲车,熊某持钢管将环卫铲车玻璃砸破,并殴打张某,强迫张某赔偿3000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伤情为轻微伤,物价局鉴定铲车被损毁价值人民币573元。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熊某曾将牛某打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2015年10月,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行索取钱财人民币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熊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熊某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0元。
  在回访工作中,受害人张某和牛某对民警后期进行案件回访的做法表示满意,认为事情得到公正解决,民警为他们伸张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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