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盗窃被公诉律师和手语翻译出庭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12-18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杨阳、张杰)12月12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法院为聋哑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专门聘请了手语翻译。
  柯某是聋哑人,2017年1月8日、3月27日在梁子湖区太和镇鄂商平价超市盗窃手机共2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723元。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为被告人柯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并专门为其请来了手语翻译。庭审过程中,手语翻译仔细辨认被告人手势,耐心传达被告人意思,并向被告人准确传达公诉人、审判长的讯问和辩护人的发问。
  为确保被告人能真实、清楚供述和表达意见,审判长及诉讼参与人放慢语速,对长句子多次重复,对疑难法律术语进行解释说明。为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利,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以图片、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展示证据,将被告人柯某盗窃的事实和量刑情节,全面、客观、真实向法庭展示,突出了举证重点,有效提高了庭审效果。
  鉴于被告人系聋哑人,确因生活所迫而盗窃,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采纳公诉人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柯某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柯某激动不已,通过手势反复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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