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蔡亚文)许多商家为吸引顾客,促销花样层出不穷,但在兑现礼品的时候却状况百出,引起纠纷。
“我上个月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加油站宣称加3次200元的石油就送礼品,现在去兑换,工作人员却说礼品兑换不了。”去年12月27日,市民尹先生向“12315”投诉商家礼品不兑现的问题。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得知,该加油站从10月至12月底开展了“加油送礼品”的促销活动,凭加油站发放的印花兑换礼品,兑换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0日。由于工作人员未将活动内容解释清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调解,加油站负责人为尹先生兑换了礼品,并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纠纷赔礼道歉,尹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