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组织实施大规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鄂州消费券今日20时开抢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9-17 语音:播放

  本网讯(见习记者周梦伊)记者昨从全市消费券发放工作专题会上获悉,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今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大规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本次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券实施时间为9月17日至12月17日。消费者可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参与抢券,7日内到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过期作废。
  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3种类型,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互联网支付平台,分4轮发放。第一轮(中秋)分别于9月17日20时、9月20日20时投放;第二轮(国庆)分别于9月30日20时、10月7日20时投放;第三轮(双十一)分别于11月4日20时、11月11日20时、11月18日20时、11月25日20时投放;第四轮(双十二)于12月11日20时投放。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鄂州抢领的普通消费券,限鄂州使用。同时,实际消费金额需满足消费券(普通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支付后自动核销。
  特惠券是在征选的电商平台上,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的“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通过京东、美团优选电商平台分3轮发放,助力湖北特色产品走向全国。第一轮(中秋)于9月17日20时投放;第二轮(国庆)于10月5日20时投放;第三轮(双十一)于11月10日20时投放。实际消费金额需满足消费券(特惠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支付后自动核销。
  值得注意的是,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鄂州消费券(含普通券和特惠券),可与平台、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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