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童芳)“我以为这张国库券‘过期’不能兑换现钞,没想到人民银行不仅及时进行了兑换,还按照当初的利率计算了利息。”近日,在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库科,鄂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耿女士将一张40年前的国库券连本带息兑换成现钞。这个过程让她有种“失而复得的惊喜”。
据了解,耿女士这张国库券面值10元,发行时间是1984年,发行期限为9年。
“都40年了,这张国库券还能兑换吗?”耿女士抱着试试的想法,前往城区一家银行网点进行兑换。银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耿女士,并联系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库科。国库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耿女士联系,详细告知兑换地点和兑换流程。第二天,耿女士来到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库科,工作人员按照兑换流程立即进行了兑换。“按照当初约定的年利率8%,计算9年的利息进行连本带息支付。”国库科工作人员说。
据悉,国家财政部门于1981年至1997年共发行21个品种的无记名国债(即国库券),至2000年已全部到期。国库券不能流通,部分群众到期忘了兑换,还持有“过期”国库券。
“‘过期’并不是作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过期’国库券在兑付中,仅计算票据期间内利息,超期后不予计算。”人行鄂州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说。履行好到期国债的兑付是人民银行的职责,市民可在工作日内持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人行鄂州市分行国库科办理国库券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