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胡俊鸿 通讯员王昊)“这笔津贴帮我解了燃眉之急,让我重拾生活信心。”近日,市民刘先生领取了市社保中心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后,不禁感慨道。
刘先生长期受疾病困扰,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在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顺利办理了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手续,根据政策将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参保人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新政策聚焦因病致困群体的生活保障难题,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为推进病残津贴政策落细落实,市人社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病残津贴政策服务专窗”,协调劳动鉴定部门和专业医疗机构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群众在社保窗口、劳动鉴定窗口来回跑动,让便民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同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大力提升经办能力,为更多因病残陷入困境的职工筑牢生活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