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2025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7-04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童勰 通讯员任鹏程)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通知》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25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5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45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310元/人/月;此外,城市、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分别调整为1450元/人/月、1310元/人/月,与低保标准实现联动调整。
  此次调整严格落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确保救助标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