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宋治辉、李刘斈子 通讯员汪边)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涵盖四大板块的13条硬核举措(简称“金十三条”),通过出台精准政策红利支持提振住房消费,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降低购房门槛方面,政策亮点突出。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保障性住房低至15%。贷款额度显著提升,单缴存人首套最高可贷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可贷70万元;经认定的人才上浮30%后,单、双缴存人家庭分别达78万元、91万元;多孩家庭再提至80万元、90万元。同时,阶段性额度上浮20%政策延续实施,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至男63周岁、女58周岁,还款期限可延至男68周岁、女63周岁,多孩家庭贷款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贷款正常还款12期后可灵活申请提前还本。
减轻生活成本方面,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无房或未交付首套住房家庭年提取额达1.5万元,多孩家庭2万元,支持按月或按年提取;租住公租房、保租房可“按月直付”租金;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可用公积金一次性缴存维修资金。
为拓宽用工渠道,普通高校、职校、技校在校生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在鄂州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享受开户补贴和贷款贴息。
推动区域融合上,绿色住宅、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住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上再上浮20%;创新“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模式,鄂州缴存职工在武汉购房可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实现“购房地标准、缴存地服务”。
据悉,“金十三条”是鄂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新政红利直达快享,让更多人实现安居乐业,助力“两区一枢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