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保障水平稳步增长

7月起我市城乡低保分别提至745元/人/月、680元/人/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6-07-02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徐麟)昨日,我市召开“政策发布到基层 服务群众面对面”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部署、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并回应社会关切。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彰显着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近年来,市民政部门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民生福祉,全力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在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民政部门不断强化政策创新和部门协同,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逐步形成了分层管理、分类施策的梯度救助模式。通过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民政内部数据与医保、人社、农业农村、残联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今年以来,已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处置预警信息282条。同时,指导各地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机制、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提级复审、部门联动等方式,规范认定标准、形成救助合力,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线。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并根据不同困难类型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惠及困难群众2.6万人。
  在精准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方面,强化社会救助资金保障,确保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45元/人/月、680元/人/月,保障水平稳步增长。截至6月,我市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共23778人,1至6月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1.09亿元。全面排查“漏保”“漏救”线索,交叉比对重病、重残等各类数据12万条,复核1886份动态退出档案和1075份审批未通过的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17人纳入低保、12人纳入特困供养。开展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准确掌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动态调整保障水平。截至6月,全市共新增城乡低保539户855人,退出443户663人,调整保障金额454户881人。
  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等救助服务,今年已累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聚焦事项办理中环节多、材料繁、跑腿累、周期长等问题,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实现多个救助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开展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为缓解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家庭大学生的经济压力,我市今年继续开展“圆梦大学”资助活动,按照大学新生5000元/人、在校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为学子们纾困解难。
  发布会上,部门相关负责人还就媒体代表和市民群众提出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情况、“圆梦大学”申请流程、低保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低保是否为终身制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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