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安全用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无偿献血是无私的爱,救人于生死线上的大爱。《献血法》实施后,采血用血安全了,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很多市民热心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特别是我国,如在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群众献血热情更是空前。尽管如此,仍有少数市民对《献血法》不甚了解,认为血站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拿来卖钱,献血无偿,为何用血还要收费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中心血站站长刘红胜。
记者:刘站长,有极少数市民不解,为什么献血无偿,用血却要收钱?
刘红胜:这是一种误解。临床用血收取的只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成本费用,并未包含血液本身的价值,血液本身是无价的,血液是不能买卖的。血液采集后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分离制作、保存和运送等环节,需要大量的费用投入,构成现在的成本即老百姓说的血费,这与长江水成为自来水,而自来水是要收取一定成本费用的道理是一样的。收费标准全省统一,为维持血站正常工作,所以公民临床用血要收费。
记者: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刘红胜:有,而且政策在逐步改进。只要献血,献血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优先用血,其用血量及费用减免也有一定标准。献血者先交钱给医院,再凭有关手续到市中心血站进行报销。从2012年起,无偿献血者在我市五家市直医院可直接报销用血费用。
记者: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标准怎样,它惠及哪些人呢?
刘红胜:我市目前的规定是,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下的(不包括600毫升),本人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包括600毫升)不足1000毫升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2010年1月1日前,捐献机采血小板一人份按四个单位即800毫升计算,2010年1月1日后,每捐献机采血小板一人份按1个单位200毫升计算,2人份按2个单位400毫升计算),受益亲属享受等量用血。在献血者本人先用时,受益亲属能免费享用的用血量为献血者总量减去献血者本人的用血量;受益亲属先用血时,献血者本人继续免费享受三倍量用血。但累计用血总量不得超过献血总量的三倍;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包括1000毫升),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公爹、公婆、岳父、岳母)免费享用无偿献血者总献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记者:有些人说,只动员老百姓献血,为什么医务人员很少献血?
刘红胜:这是个误会。实际上我市广大医护人员不仅在繁重临床工作中救死扶伤,而且在无偿献血中,也是生力军。以近两年为例,去年,卫生系统无偿献血182人,献血量达45000毫升,今年献血人数达到270人,献血量达62000毫升。也顺便请您转告全市广大市民,我市血站工作是阳光透明的,是在《献血法》的框架下安全运作的。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记者 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