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计生药具的发放是其中的一项。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颁发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并且,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均印有人口计生标志并有“国家免费提供”字样的图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对其收费,如发现有销售或收费的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的品种包括口服避孕药、注射用避孕药、外用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男用避孕套。由于自取点不包含各类口服避孕药和宫内节育器,市民如果选择口服避孕药避孕,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卫生室免费领取,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如选择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可以到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免费领取。
目前,针对我市农村常住人口这一类人群,由村计生专干送药具上门或到村卫生室领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独资、个体企业等)的职工,可到所在单位领取,单位所需药具统一到乡镇(街办)各级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机构领取。流动人口使用避孕药具人员可在流入地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室领取。城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等特殊人群可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残障人员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送药具上门。同时,所有需要使用药具的人员都还可以到悬挂在公共场所的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获取免费的药具。
市计生药具站 柯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