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净化医疗服务环境 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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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关乎民生。让人民群众享有一个干净、安全、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环境,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全省启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以来,我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要求,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部门联动与宣传教育并举,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自2014年以来,我市在加强城区200余家合法医疗卫生机构监管的同时,对无证行医实行“零容忍”,特别是今年启动打击无证行医“霹雳”行动以来,已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24家,有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了无证行医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全员参与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强大合力
连续几年对无证行医的高压态势,使得非法行医者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反侦察能力,导致打击难度大幅度增加:非工作日错时经营、“打游击”等。
为有效取缔这些无证行医点,我市进一步调整充实力量,组建由了市卫计委牵头10个部门联合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行动,协调解决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机制。市卫计委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卫生计生10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派出督查专班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对主城区和各区打击非法行医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督办函,要求各地及时整改落实。
我市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法规和知识宣传,强化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卫生法制观念,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到合法医疗机构就医,并知晓各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职责和举措,主动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及时发布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信息,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形成对非法行医者的强大舆论威慑,让非法行医者无处遁形。开年来,已发放“认清黑诊所七大特征”“看病须到正规医疗机构”“无证行医的危害”等宣传单5000份。组织医务人员签订依法执业责任承诺书300余份。
打纠并举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针对无证行医“黑诊所”,我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三个一批”工作思路,着力强化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行政许可一批。对部分门诊负责人具备执行医师资格的,通过督促规范化建设后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年已有30余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一批。近年对已行政处罚过两次的30家无证行医“黑诊所”负责人,全部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高压强制性取缔一批。处罚不是目的,对于只处罚过一次、个人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不够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采取高频率巡查,强制性取缔。
今年上半年,我市以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坐堂行医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查办一批无证行医机构和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重处,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强化督查严防非法行医“死灰复燃”
“非法行医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反复性,且随着近几年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行医者逃避打击的手段越来越多,采取不挂任何行医标识、悬挂其他行业标识非法行医、租用隐秘场所等方式对抗执法检查,给执法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市卫计部门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形势,转变工作策略,加大突击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辖区范围无证行医人员进行了有力打击。
落实公示制度。对城区160余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免费制作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类别、投诉举报电话等详细信息一目了然。有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的应是合法诊所,无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的基本上是无证诊所。
落实黑名单制度。在网上公布无证行医“黑诊所”名单和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投诉举报,一旦接到投诉举报立即予以查处;投诉举报是发现“黑诊所”有效途径之一,许多新开的“黑诊所”都是群众或其它合法诊所投诉举报后查处的。
强制性取缔。对所有无证诊所门前的店招、店牌及广告全部予以拆除,并再次张贴取缔公告和举报电话。发动各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各街办卫计办负责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特别是无证行医名单对象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无证诊所未关门督促其关门,如存在行医行为立即报告,并协助查处。卫生监督员在下班和休息日时间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个别已取缔的诊所利用非工作日偷偷开门营业。
加大处罚力度。一旦现场发现无证诊所存在行医,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无证行医负责人一旦完成2次行政处罚,并发现仍有行医行为的,立即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移送公安部门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发现仍在营业的,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实施拘捕。对已追究刑事责任并正在服缓刑的人员,如发现仍在从事无证行医的,立即通知司法部门,将缓刑变为实刑予以收监。
记者 郭爱兵 通讯员 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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