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1-28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王军)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议表彰了一批全国文明单位,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体现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文化人、以文育检、以文强检”理念,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执行促落实,建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检察业绩”的工作思路,审时度势,凝聚共识,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律监督职能有机融合,对内抓管理促规范,提升检察人员文明素养;对外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树立文明司法良好形象。通过四年来的创建,检察干警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检察业务健康发展,队伍素能整体增强,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社会评价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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