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有所医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2-03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周仪 通讯员游峰)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积极作为,努力为广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暖心服务,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有所医”。

  严格执行精神病医院住院基金预算数额。市医疗保障局按月在额度内据实核算拨付、在额度外暂时不予拨付,留待年终决算时一并考虑;严格实行精神障碍患者按床日付费方式。医保协议规定患者单次住院费用最高限额3600元、最高住院天数40天。目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80%由医保基金支付。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6家医院精神病住院患者日均报销费用107元,平均报销比例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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