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为6家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算清“生态账”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8-2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文 通讯员姜筱莉)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鄂州市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部门职责边界”分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既避免“一刀切”,又确保“可量化”。

  《实施意见》由正文和6个附件组成。正文分审计评价对象、审计评价主要内容、加强审计监督与评价、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审计评价工作机制5个部分。附件对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市水利和湖泊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等6家具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不同部门不同评价指标以及对应的评分方法、数据来源,以及被审计对象得分应给予的等次。
  《实施意见》突出鄂州实际,在充分吸收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中心工作和地域特色,增加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评价指标。突出部门差异,根据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的不同,对各部门的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等一级指标,细化分解成不同的二级指标。突出激励约束并重,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分采取百分制,各版块扣分不超过相应版块总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总得分不超过100分。
  去年,我市出台了《鄂州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意见》共同构成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行业纵深+基层实操”两个模块,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算好“生态账”,助力美丽鄂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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