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鄂州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4-28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兮)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水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时文陪同。

  刘晓鸣一行先后到石桥水库、鄂钢公司、青天湖湿地公园、红莲湖至大头海水系联通工程等地,详细了解水利风景区建设及设施管护运行、企业项目废水零排放、湿地公园水质、工程建设等情况。对全市水资源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水行政执法、水功能区划、节约用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刘晓鸣指出,近年来,鄂州市大力推进《水法》贯彻落实,在宣传教育、水资源管理利用、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监管,切实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水法》深入贯彻实施,同时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水利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防治水害,更好适应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刘晓鸣指出,要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氛围;要严格水资源管理,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充实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筑牢水环境安全底线;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市领导卢辉、程少云、任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傅宝山分别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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