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开发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1-09 语音:播放

  本网讯 2016年以来,鄂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谈话函询,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实现“治病救人”。

  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纪工委对凡是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四必谈”,并按处置标准区别运用谈话函询方式。为提升质量、保证效果,谈话前,先对谈话对象的个人经历、岗位职责、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情况摸清摸透,并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预计谈话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方案和对策。

  自2012年以来,纪工委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65次,约谈52人,函询9人,通报批评38人,诫勉谈话24人。2016年以来,党工委领导班子先后对分管单位的“一把手”、党(总)支部书记约谈了23人(次),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纪挺法前,以“六项纪律”为标尺管住“大多数”。

  转变纪律审查理念,正确处理抓早抓小和查办大要案之间的关系,把工作目标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抓住审查重点,突出“三类人”,牢牢把握“三个后”,将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审查力度。用纪律思维开展调查核实,聚焦违纪事实的核查,突出对违纪事实、情节的核实、定性和量纪。

  2016年元月份以来,给予党纪处分13人,其中轻处分12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10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其中2人在党纪处分时给予1人免职、1人调离的组织处理;约谈函询9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9人。例如党员肖某,在国庆期间的反“四风”集中检查中,因参与“带彩娱乐”活动被纪工委与樊口派出所联合专班当场抓获,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纪工委报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肖某党内警告处分。

  三、抓早抓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防致病”。

  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多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党规党纪,让党纪党规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为契机,先后开展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清廉家风、打造村级廉政文化小游园等“十个一”活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后,纪工委第一时间宣传发动,印发学习手册,并通过闭卷测试及时检验学习效果,让广大党员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日常普查、暗访抽查、专项整治”方式,今年节假日期间,纪工委组织专班对全区公款购物、公款消费、带彩娱乐、午餐饮酒等情况进行11次明察暗访,参加暗访56人次,检查27家单位,重点检查单位财务票据、农家乐等公款消费情况,发现问题8个,发出督办函整改7起,下发通报6期,约谈4人,函询1人,立案处分1人。对全区日常工作纪律、上下班情况、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及创卫工作情况明察暗访30次,下发通报8期,督查情况报告20期,约谈15人。真正形成了监督检查和廉政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梳理线索,“五类标准”处置实现线索“零积压”。

  规范信访件管理,对信访举报件以受理分流、办理反馈、跟踪督查、信访信息和归档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认真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审查情况。

  今年元月份以来,纪工委受理信访件13件(纪委信访室交办5件,本级受理8件)。受理问题线索52件(纪委信访室5件、案管室2件、党风室1件,四室1件,本级接访7件,监督检查发现10件,公检法移交3件,市委第四巡察组交办23件),所有线索都进行了初核或函询,立案13件,结案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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