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我市专项整治“生鲜灯” 规范生鲜销售市场照明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0-16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徐麟)为贯彻落实即将施行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规范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9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 “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以做好 《办法》生效前期衔接与后期落实为目标,以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从事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为主要治理对象,全面摸排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 “生鲜灯”问题,切实规范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
  连日来,该局执法人员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等方式,重点排查了辖区内从事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并做好告知与引导工作,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建议尽快更换照明设备。对排查到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照明设施,要求在《办法》生效前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食用农产品销量较大,以及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明确《办法》生效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
  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已向辖区41家农贸市场、283家经营主体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鼓励辖区经营户提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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