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先生反映“三面向“大型超载货车沿路抛洒问题的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11-10 语音:播放

来 信 人:陈先生

来信时间:2015年929

主要诉求:反映城区“三面向”接武昌大道和江碧路这一路段,每天上下班和工作出行的人和车特别多,特别是上下班的途中,小车和公交车很多但这段路上经常通行大型超载的货车,往往是拉着超高超重的小石子,经常占着两个车道,其它的车辆无法通行,沿路抛洒,已成常态。强烈要求这一路段不要通行大型货车,让鄂州老城区居民特别是鄂钢的职工能顺利地上下班。 

承办单位:鄂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5年1020

答复意见对您反映强烈要求“三面向”武昌大道和江碧路路段不要通行大型货车的问题,我局交警部门专程派人进行实地调研。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交通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自2008年6月26日起,早6时至晚22时我市禁止大型货车在武昌大道(三面向至凤凰岗亭)通行,改由北绕沿江大道,南绕大桥连接线通行。2010年4月12日起,我市全天候禁止大型货车在中心城区主干道通行,具体路段为武昌大道(三面向路口-凤凰岗亭路口);文星路(庙鹅岭江碧路口-大剧院路口);南浦路(江滩公园路口-滨湖转盘);古城路(市房产局路口-市司法局路口);凤凰路(凤凰岗亭路口-康城转盘);滨湖北路(市地税局路口-滨湖转盘);滨湖西路(滨湖转盘-广电岗亭路口)。考虑到江碧路属于316国道,来自全国各地的过境车辆很多,再加上我市重点企业鄂州钢铁公司位于江碧路旁,企业所属大型货车比较多,因此未将江碧路列为大货车禁行路段。

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交警部门配合。针对货车超限超载和再无抛洒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始终坚持开展整治行动。特别是2013年我局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机动大队,全职负责“全域”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对屡教不改的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予以重处,对发现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车辆,一律按要求卸货转运,对违法驾驶人实行上限处罚。今年元月至今,机动大队组织开展突查行动40次,设点查处车辆680余台,配合路政流动执法检测车辆2000余台次,扣车531台,卸载8903吨,查处货车超载503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四条措施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一是要强化源头管理,定期对货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对达不到货运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责令其停止营运,限期整改,真正把好源头关。二是要强化路面管理,持续开展“四查四治”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配合治超专班加大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采取固定执勤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错时上班,对中大型货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逐项登记、不留死角,严格查处货车超载、抛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统一处罚标准,一律处罚到位。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定期深入辖区货运站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政策信息,并结合国内新近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提高对违法行车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四是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联合交通、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构建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治理的联动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