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李女士
来信时间:2016年9月8日
主要诉求:反映其6月份在花湖开发区给父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买了房子被告知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新出台了政策要办理不动产证,后通过市长信箱8月份将不动产证办下来了。但是房子是贷款买的,还需要办理抵押,便去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房管局办理了抵押,后来被告知因为两证合一,所以需要去鄂州市再办一次抵押,3个星期过去了,还没有办完,请求帮助。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答复时间:2016年9月14日
答复意见:李赟女士您好,因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时,正好是房产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业务时,停办相关业务。现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正式挂牌成立,可前往鄂州市鄂东大道47号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证件。
9月19日我办对李女士进行电话回访得知其所需证件已全部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