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0年10月17日
主要诉求:市民来电反映,今天下午将车辆停放在吴都阳光小区内三小时,门卫要求缴纳20元停车费,其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承办单位:鄂城区
答复时间:2020年10月18日
答复意见:
今天上午我局收到柯先生的投诉后及时了解情况。柯先生反映的是湖北省七彩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称目前小区地面上没有设立停车位,都是消防通道,一般是不允许车辆进小区的,柯先生送货要进去,我们也有告知收费标准并在大门公示,停车每小时5元,我局工作人员对于“目前小区业主在装修的比较多,送货的车辆要进去卸货”的事实,协调小区物业经理,适当的减免一些停车费,谈经理表示联系一下柯先生给他适当减免一些停车费,我们2020年10月18日把维权结果告知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