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李文涛
来信时间:2020年6月28日
主要诉求:反映贷款额度查询问题
承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答复时间:2020年7月2日
李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e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模块里可详细查看。
可贷额度主要参考如下:
1、计算公式:[(借款人缴存余额+配偶缴存余额)+(借款人月缴存额+配偶月缴存额)×12月×(法定退休年龄-现年龄)]×1.5;
2、公积金贷款系统计算参数还贷比设置为: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以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准)的45%;
3、信用记录良好;
4、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不超过房价的80%(房价以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交易金额为准)。
最终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信用状况、风险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后审定。
另外与您电话沟通时,您还想了解异地缴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期房)抵押贷款贷款所需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2年内的购房合同(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购房首付不少于20%的2年内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以开票时间为准);
4、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已标识);
5、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一个月以内有效);
6、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