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傅先生
来信时间:2020年6月29日
主要诉求:来电者是燕矶镇嵩山村8组的村民,反映其户口未在本村,现在房屋遭到拆迁,咨询户口未在本村的人员拆迁标准,请相关部门告知。
承办单位:临空经济区
答复时间:2020年6月30日
答复意见:
傅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被征收人户籍不在本辖区的,其被征收房屋(以栋为单位)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确需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评估机构、村组干部、乡镇专班现场签字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出具书面意见报区征收办备案。依据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可就近限选一套安置房,且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左右。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