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0年10月13日
主要诉求:市民来电反映,来电者是新冠肺炎治愈患者,之前在市二医院确诊治疗,自费购买的球蛋白未报销,希望有关部门告知具体报销政策。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0年10月16日
答复意见:
收悉您的来信《关于咨询新冠人员自费购买球蛋白费用报销的问题》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您反映您和您家人共三人因新冠肺炎分别在鄂州市中医医院和鄂州二医院住院,遵医嘱在外购买人免疫球蛋白,至今未报销。具体情况如下:您母亲,2020年2月2日至2月21日在市中医医院住院,外购人免疫球蛋白25瓶(580元/瓶),总价14500元;您父亲,2020年2月9日至2月22日在鄂州二医院住院,外购人免疫球蛋白20瓶(600元/瓶),总价12000元;您本人,2020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在鄂州二医院住院,外购人免疫球蛋白21瓶(600元/瓶),总价12600元。合计39100元。 二、处理意见 经与市中医医院、二医院联系,目前两家医院对新冠肺炎外购药品费用已核定完毕,医院财务部门正在加速拨付过程中。两家医院均承诺,本月内将全部拨付到位。具体请你与医院联系。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我们的解释说明能令您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