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鄂州市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了关于《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鄂州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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