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鄂州市司法局起草了《鄂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如建议修改或增加条目,请提供相应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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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