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压实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建筑垃圾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备案核准、处置、监督管理等规定,解决我市建筑垃圾投放、运输、消纳不规范及综合利用率低等问题,我委牵头制定了《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现就《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1日。
联系人:市城管委政策法规科 高倩
电话:027-60660938
邮箱:394332572@qq.com
地 址: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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