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对2019年出台的《鄂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编形成《鄂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婉莹;联系电话:027-60229136;
电子邮箱:775883423@qq.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鄂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鄂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