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集中】关于公开征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29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9月25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2月20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市临空物流中心研究起草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市物流企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含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联系人:市临空物流中心 刘洪宇
  电子邮箱:1694796474@qq.com
  联系电话:027-53018681
  通讯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
  附件:《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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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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