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搞好粮食收购 维护粮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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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足则天下安。在粮食收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卫生质量标准、定等作价标准,确保应卖尽卖、应收尽收,对于促进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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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德江 访谈时间: 201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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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
主持人:什么是粮食最低收购价?
潘德江:粮食最低收购价,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主持人: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是如何定等作价的? 潘德江:小麦定等作价。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百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白小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均为混合小麦。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早籼稻定等作价。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百斤133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标准品早籼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中晚籼稻定等作价。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百斤13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 主持人: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启动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潘德江: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范围内,当小麦、稻谷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有关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国家有关部门、农业发展银行和相关省人民政府。中储粮总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委托收储库点按预案规定标准的规定,在预案启动区域同时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 主持人:我市承担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有那几家,目前收购进度如何? 潘德江:通常情况下,我市每年承担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有湖北中储粮鄂州直属库、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及延伸库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52号)精神,我市先后启动了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终止期限至9月30日。我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于9月23日启动,执行终止期限至2017年1月31日。截至9月20日,小麦收购数量8201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4899吨;早籼稻收购数量2618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早籼稻1870吨 。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已获批3家,分别是湖北中储鄂州直属库、鄂州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鄂州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吴都库区)。 主持人: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粮权是如何界定? 潘德江: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稻谷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包括中储粮公司)和个人不得动用,也不得用于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清偿债务。 主持人:承担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在收购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潘德江: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必须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品种、地域范围、价格、质量、年限和质价政策等要求开展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价外加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代扣各种税费;严禁从现有库存陈粮中划转或移库;不得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对水分、杂质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入仓前必须进行降水、清杂整理,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入仓储存,并做到分性质、分品种、分等级、分年限单独存放,不得混合存放。 主持人:我市启动2016年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有哪些政策规定? 潘德江:今年入梅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和多轮强降雨,导致粮食等农作物受灾严重,特别是大范围的小麦不完善粒超标。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省政府批准实施2016年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我市被纳入全省首批实施小麦救灾减灾专项收购的地区,具体收购政策规定:执行时间。我市已正式启动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专项收购小麦质量标准及价格。2016年生产的不完善粒在10%-20%(不含10%,含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含)以上、杂质总量≤1.0% (其中矿物质≤0.5%)、水分≤12.5%、色泽气味正常的小麦专项收购价格为1.13元/斤。收购价是指到指定收储企业的到库价,水分和杂质以及不完粒增扣量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完善粒以10%为基础)。 水分增扣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增扣量。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矿物质含量超标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不完善粒增扣量。不完善粒含量高于10%,低于20%的小麦,以10%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承担专项小麦收购企业及联系方式。市政府指定鄂州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承担专项小麦收储任务。售粮地址为:鄂州市武昌大道6号;联系人:何珍云18571118791 、金志雄13972950257。收购范围及提供相关资料。交售粮食必须为鄂州区域内符合专项收购质量要求的小麦。交售超标小麦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种粮农户售粮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售粮时必须提供土地流转证明,粮食经纪人组织售粮时必须提供本地实际农户售粮及身份证明。指定收储企业工作职责及纪律。收储企业承诺公开质价标准,严格执行遵守"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准则和省粮食局制定的粮食收购纪律,完善便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不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收购质量规定的小麦,及时结算价款,不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欢迎大家对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工作进行监督。鄂州市粮食局监督电话:5901665,鄂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3388696,鄂州市农发行监督电话:389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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