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清风:我在燕矶开了一家农家乐,现在想提高农家乐的级别,请问我省高星级农家乐申报有哪些程序?
答:有意申报四星、五星级农家乐的,可对照《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自愿向鄂城区旅游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报批后,最终由省旅游局定评。
评星申报“门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有资质齐全,申报主体应取得农家乐合法经营资格,正常经营二年以上,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务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接待服务规范;二是硬件完备,农家乐规划科学,富有特色,各功能区布局合理,道路、通讯通畅,各种标识牌醒目明了,有停车场和安全、消防、救护设施,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齐备,公共厕所布局合理,生产和生活废污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网友挣扎:我家里经济比较困难,想申请低保,又不知道够不够条件,今天借这个机会想问问周区长,什么样的家庭条件才能享受低保呢?
答:一、享受城乡低保条件
1、本区城镇常住居民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
3、家庭财产状况低于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
二、农村低保申报条件
1、 凡在本区农村常住居民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
3、家庭财产状况低于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
网友单腿蜘蛛侠:我想问问残疾证怎么办,办了之后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答:(一)残疾证的办理程序
1、残疾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证明。
2、残疾人持村(居)委会证明和四张二寸登记相片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区残联要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填写《申请表》。
3、对于残疾人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区残联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初审意见栏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填写拟评定的残疾类别及等级,送市残联审核。
4、对于难以认定的残疾类别、等级者,在评定表初审意见栏中填写送医疗机构鉴定。残疾人持《评定表》到市一医院或优抚医院鉴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后,在《评定表》中填写残疾类别及等级,并加盖公章。
5、残疾人将村(居)委会证明、《申请表、评定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二寸登记照片送市残联服务大厅审核后办理残疾人证。
(二)相关待遇及享受
1、办了残疾证在一,二级。为重度残疾人,享受新农保由政府买单。其他没有任何享受。
2、办了残疾证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需求男16—59岁,女16—49岁。可享受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3、有需求可享受免费辅助器具实配。
4、特困残疾人可享受50元补贴。
网友回到拉萨:我是鄂州大学的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想留在鄂州工作,也不知道鄂城区对大学生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1)定期举办招聘会,免费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就业平台。
(2)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创业方面的指导服务。
(3)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青年职业见习计划,鼓励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吸纳大学毕业生见习。
(4)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一是增加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二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强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
(5)定期举办针对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为大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分析等活动。
网友我想有个家:我是去年来鄂州城区工作的,现在自己租了个房子,感觉负担起来很吃力呀,现在不是有公租房吗,我想问问目前,在鄂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条件?相关政策是什么?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
住房保障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廉租房建设、公租房建设和住房租赁补贴三个方面的工作。廉租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公益性住房,要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套。国家按400元/㎡给予补贴。公租房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套,国家按相关政策补贴资金。住房租赁补贴是对城镇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象给予房租补贴的一种保障形式。住房面积人均在13㎡以下的低保户每人每月补助6元/㎡,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元/㎡。(面积补差:差额1-5㎡之间按5㎡补差,差额大于5㎡按实际数据补差)
其次,我再介绍下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与程序:
1、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镇新就业职工;
(三)本市外来务工人员;
(四)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五)因政府重点工程拆迁、农村危房改造而无房居住的农村居民;
(六)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困难对象。
2、申请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企业或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和城建办联合组织调查、初审、公示;
(三)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复审、公示;
(四)区房产局审批、备案;
网友小毛驴:现在一到节假日,好多城区的人喜欢到郊外旅游踏青,总感觉乡镇的集镇管理比较差,人跟车混在一起,交通十分不变,请问这方面怎么处理?
答:这个问题普遍存在,节假日人多车多,造成交通拥堵,确实闹心。从我们区的情况来看,我们今年继续开展了城镇综合管理“十个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为:沿街为市整治、渣土管理整治、小区物业全覆盖、道路拥堵整治、违法建设整治、饮食摊群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农贸市场整治、广告店招整治、立面破旧整治。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求各乡镇实行领导带班制,确保节假日集镇秩序正常。
网友纯净水:我住在燕矶镇上,感觉燕矶自来水厂水质较差,经常停水,威胁了我们的饮水安全,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政府就不管管吗?
答:燕矶自来水厂位于高庙山,一九八五年建设,一九八七年投入使用,日产0.5万吨。供水范围:燕矶镇镇区及七十家企业,八个村约2.7万人口。经过29年的更新发展,目前运行正常。
2008年市政府计划将燕矶自来水厂并到玉泉自来公司,后因种种原因未实施。2013年市水务局对全市供水进行了全面规划,燕矶、杨叶两个水厂都属取缔范围,但实现这个规划还有一个过程,故2013年,我局出资25万元对两个水厂进行了重点改造,其中燕矶自来水厂投资近20万元。
由于管网时间长,大部分已老化,加之运输重载车道路等建设经常损坏管网,导致供水经常中断,并且污水杂质流入管网,影响水质。
水质保障是按二氧化氯配比度进度严格配比,并采用过滤沙和蜜窝斜管。每月由市水生局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检测样是合格的。
建议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投入,保证各类机械正常运转。
(2)严格药物配比,保证消毒效果。
(3)对破损管网实施紧急抢修,缩短停水时间。
(4)增加加压时间,由原来的15小时延长至18小时。(3:00时至21:00时加压)
网友凤尾竹:我新买的电动车停在家下面的院子里,竟然被偷了,那叫一个郁闷,还有个熟人家住万联后面,小偷跑到家里洗劫一空,小偷怎么这样猖狂?
答:入室盗窃、盗窃“三车”是当前发案最突出的侵财类案件。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专门成立了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班,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先后打掉了4个盗窃摩托车团伙,破获了凤凰、西山、古楼、汀祖等地的系列盗窃摩托车、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一手抓“防”,按照“平安鄂州”的理念,设计了全市动态治安防控体系架构,去年9月底正式启动了主城区巡逻防控机制,严密了主城区治安巡防。今年依托鄂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将治安防控的重点由城区向农区、开发区延伸,着力构建了环主城区、环市域的“两圈”盘查堵卡模式;组织开展了“送平安进万家”活动,开展了凤凰街道平安创建试点,推进平安建设。今年元至三月入室盗窃发案同比下降10.11%,盗窃“三车”发案同比上升2.8%。目前,正在探索开展“三车”被盗防控、多发性侵财案件“黑点”治理等打防管控的新模式,力求进一步提升多发侵财案件的破案打击效能和防控压降效果。借此机会,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网友黑求恩:乡村医生待遇太低,目前的补助根本不是补助,是对基药零差价的补贴,特别是老资历的乡医根本没有待遇,对此如何处理?
答:乡医有三个途径取得收入:基本医疗的收入、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基药补助收入。乡医因为属农业人口,对老资历乡医均可享受新农保待遇。
网友燕子:现在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了,我想了解下鄂城区在这方面的政策。
答: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区,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网友慕名而来:“三万”活动中挖塘堰的经费至今没有拨付到位,怎么办?
答:2011年11月12日召开全区“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推进会后,我区掀起了新一轮塘堰整治热潮。按市委、市政府塘堰改造提出每个自然湾改造一口塘的精神,在“三万”活动中区水务局按“以奖代补”要求向市政府上报了618口当家塘改造任务。但截至目前,市级和区级“以奖代补”资金只拨付了500口当家塘资金,全区还有118口当家塘未补助到位。主要原因是国土整治重复计算造成的。为此,区水务水产局当时还专门请示市水务局同志,请市审计局对鄂城区当家塘改造“以奖代补”情况进行了审计,确认这118口塘堰应享受市、区活动挖塘堰资金补贴政策
我区群众对当家塘堰“以奖代补”资金未拨付到位的情况反映强烈,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区水务水产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市塘堰办、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反映该情况,争取市级当家塘堰“以奖代补”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但至今没有落实。
建议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反映该情况,争取市级当家塘堰“以奖代补”资金尽快拨付到位。
网友不明白:我是长港镇峒山村村民,去年6月份做的屋,年底长农土地所的人去检查的时候,说我屋是违法建房,收取了我800块的罚款,可是我是在原基上建的屋,而且已经办了土地证了啊,为么事还要罚款?
答:我们了解了一下,你确实已经办了土地证,但是你土地证上的面积是76.5平方米,我们实地测量时,你屋的实际面积有104.5平方米,超了28平方米,也就是说,你有28平方米的房屋并没有办理土地证,所以属违法建房。另外这个罚款,根据国家规定,就是《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每平方米占地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你处于第二种情况,所以对你进行了处罚。
网友心中有团火:我在民师岗位上工作过十多年,现在六十多岁了,没有享受任何待遇,谁能给我一个说法。
答:我市2004年5月8日出台的《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鄂州政办发【2004】51号)指出:对未达到转正、退养条件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我区除了转正的民办教师外,当年只剩下18名民办教师没有转正,按市政府规定,这18名民办教师已予以辞退,并按要求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其它自称为民办教师的人员,我们只能定义为曾在民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还不能称为民办教师。鄂办发(〔2001〕14号)文明确,合格的民办教师是指:1986年12月31日以前担任教师工作,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教材教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他人员,要么不是1986年在册,要么在1986年后1999年前自动离职,均不符合市政府关于民办教师退休、退养的规定。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1】14号)、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的指导意见》(鄂教师【2009】11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均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措施,没有得到解决的人员,说明不符合以上相关文件精神。所以,对曾在民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的有关诉求,我们可以理解,但没有正策支持,难以解决。
网友大自然:我周末没事喜欢骑车去农村里转悠,貌似现在都在搞“美丽乡村”建设,那鄂城区2014年建设哪些美丽乡村?
答:“美丽乡村”建设是指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符合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治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是宜居、宜业、宜游可持续发展的建制村。
2014年,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已纳入区政府十件实事,区委、区政府已制定了《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今年着重建设10个美丽村湾,主要是:长港镇峒山村新沟2队,杜山镇路口村11组(魏家墩),泽林镇桐城村 3组(铁铺湾);碧石渡镇樟树岭村3组(陈家大屋),汀祖镇丁祖村12、13、14组(下门湾),花湖镇;阮湾村16组(细邱家湾),杨叶镇古塘村10、11组(矛镰嘴),燕矶镇池湖村1、2、11组(陈家泥屋、潘家泥屋),沙窝乡沙窝村5组(朱家湾),新庙镇水月村15组(港畈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