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首先请姜主任和我们的网民简单交流一下。
姜剑鹏: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姜剑鹏,很荣幸今天能有机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交流这个平台,与网友们交流谈心。广泛听取网民意见,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改进党风政风,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市民意见,解决群众所盼。希望借此机会,听取广大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意见,真诚期待您的留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凤凰街道基本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上下精诚团结,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是抓了五件事:一、抓了根本性的大事。坚定不移发展现代服务业。武汉东建材城开业,有家超市等一批项目投入运营,竹林广场精品街已初具规模,完成财政收入20631万元,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增长幅度在全市九家考核单位中位列第一。二是抓了关键性的实事。扎实推进五城同创。抓好疏导场所和饮食摊群整治工作。扩建侧船地集贸市场,改造黄金水岸美食街,对117处临时占道饮食摊点进行整治。打造市政工程建设无障碍街道,做好了卧虎路等市政重点建设工程和道路的拆迁协调工作。拆迁面积达10025平方米。完成了江家湾巷道等11处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完成了31个无人管理小区落实物业管理的工作。三是抓了保稳定的难事。扎实推进平安凤凰创建,强化多维监控体系建设,构建群防群治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承担属地责任,做好了群体信访案件和进京非访重点人和事的调处,牛头山拆迁安置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再向三江集团交净地200亩。四是抓惠民生的好事。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示范街道。加大教育卫生事业投入,建成了六所学校体育、文化设施。切实加大民生保障,落实各类社会补助、救助金2200多万元,筑牢了底线。推进"公共服务下沉",在澜湖、莲花山等社区探索建立 "一刻钟公共服务圈",为14年全面推进奠定基础。五是抓了管全局的要事。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强化首善意识,争做"打头阵,作贡献"的排头尖兵。探索建立村、社区重难点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村、社区干部工资正常增长和办公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干部服务热情,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全面加强干部实绩考核,出台效廉型机关管理制度,"三公"支出大幅缩减,街道纪工委获得全省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称号。
2014年,我们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改革创新作为总揽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和创建全国和谐示范街道两个工作抓手,把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公共服务下沉三个重要环节,努力达成"现代服务业发达、社会安全、市容美丽、公共服务便捷"四项目标,打造鄂州的首善街道。
2014年具体工作目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72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3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招商引资12.8亿元,同比增长40%;全街新上、续建项目10个,其中亿元项目6个;完成财政收入2.22亿元,同比增长15%;一般预算收入8892万元,同比增长12%;全街整体经济实力再上新的台阶。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发挥区位优势,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坚定不移的目标。二是要以推进"五城同创"为契机,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是以创建"平安凤凰"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管理创新措施。四是以打造一刻钟公共服务圈为着力点,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公共服务下沉"。五是以完善实绩考核,强化保障为手段,在加强街、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跨越。通过强化村、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落实三项服务(为发展服务、为辖区单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网友小园园:现在,市里推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下沉,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部分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直接延伸到了社区,让居民在社区里就可办理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但在我们凤凰辖区内,却为什么将城乡低保这项公共服务集中在街道来直接受理呢?
答:这位网友是位有心人。城乡低保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12年以前,各社区是受民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低保申请审核、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基础性工作,然后上报市民政部门审批。2012年,省市分别出台了文件,要求"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救助待遇申请书》"。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2013年,市民政部门选择在凤凰街道先行试点。经过一年试点,效果较好。
一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大大缩短了审核审批时间。首先,过去低保的申请审核需要经过社区、低保服务站和街道民政办。街道直接受理后省去了前面2个环节。其次,由于基层在评议过程中,参与评议的群众代表很难到位,不经民主评议就无法上报。这又导致了居民的低保申请难以如期送达审批。再次,我们街道配齐了低保工作人员,他们政策水平高,操作专业化,他们实行"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立即受理、立即答复",也让居民省心不少。实践证明,街道直接受理后,时间比原来缩短了,申请对象只要手续齐全,在30个工作日内就会得到回复。
二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在我们街道,低保审核实行"联查联审",街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直接参与,透明度更高,更好的保障了申报对象的准确,较好的解决了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三是我街道对低保流程进行了规范,时限作了具体规定。如在每月1-12日受理申请、调查核实,13-14日核对数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在半月内,上完成在街道一级的基础性工作后上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网友木头人:我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爱人身体不好,孩子还在上大学,我想申请城市低保,该如何办理呢?
答:根据《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鄂州政规【2011】2号)规定,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鄂州市社会救助待遇申请书》。具体程序是: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申请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医疗、在校证明等),并签署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低保申请人的申请后,将及时张榜公示,并于7个工作日内,安排低保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等相关工作。调查核实后,低保服务站将相关核实结果交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组织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等对申请对象进行联合评议。评议合格的填写《鄂州市低保待遇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区)低保管理审批机关审批,并再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不予上报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街道完成审核评议等工作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由低保审批机关完成材料审查、调查核实和集体审批工作,对集体审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人批准为低保对象,发给《鄂州市社会救助证》、办理资金社会化发放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不予审批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友温暖的阳光:我是一名大病患者,今年已经住院了2次,花费了医疗费3万多元。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救助没有呢?
答:根据《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鄂州政规【2011】7号)规定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在本市范围内常住的社会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三无"对象,下同)、低收入居民和其他需要给予医疗救助的居民,均有获得本市医疗救助的权利。
医疗救助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救助形式:
(一)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政策性居民医疗保险。
(二)对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实行大病定额救助。
(三)对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和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居民住院或重大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实行按比例救助。
(四)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和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居民住院或重大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实行二次救助。
(五)对集中供养"三无"对象实行常见病门诊救助。
具体情况你可以到我街道服务大厅咨询,他们会具体告诉你办理程序和标准的。
网友旅程:我是凤凰辖区一名内退职工,月退休金1600多元,上月中风住院,现在还在恢复中。爱人无业,孩子在上学。前不久我去申请低保,街道的同志说我的退休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但我目前的状况还是很难,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得到救助吗?
答:从你个人自述情况看,你的家庭是属于低收入家庭。对于低收入家庭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的家庭困难可以享受临时救助的。在此,我将临时救助相关情况向你做个介绍:
一、救助对象。我市临时救助对象暂定为三种困难类型的居民。一是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00%,且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发生较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二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足额享受低保或五保待遇后因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居民。三是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
二、救助标准。我市临时救助采取日常救助和定时救助两种形式。日常救助面向因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每个家庭每年一般不超过5000元。
三、受理程序。由户主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鄂州市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收到基本生活临时救助申请人的申请后,要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生活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鄂州市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市(区)民政部门要每季度集中组织审批,负责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款物,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特殊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对符合基本生活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可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网友幸福宝贝:我是凤凰辖区居民,原来住在单位分配的30余平米的小平房内。现在孩子大了,无法居住。现在到处租房子。请问,能不能请你们帮助我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呢?
答:实现居者有其屋是党和政府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目标。目前,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米的住房困难居民,我市通过建设公租房来解决的。
你在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住房保障申请书;(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四)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材料;(五)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六)属于城市低保家庭的,应提交《鄂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应提交《鄂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应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到住所地社会救助站内设置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住房保障窗口)或住房保障工作机构领取《鄂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住房保障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初审,初审工作须在受理书面申请后7日内完成;初审情况应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资料。(二)对初次公示确认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住房保障窗口在受理的申请资料上签署意见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复核,复核方式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复核工作须在收到报送资料5日内完成。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送市民政部门和市房产管理部门联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三)市民政部门和市房产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复审,采取资料审查和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复审工作须在7日内完成,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再次通过新闻媒体、房地产网站、社区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对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确认,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最后,你的申请批准后,再由市房产部门采取计算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你住房位置和楼层。
网友蒲羽:我原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后来在城区做点小生意,并在百子畈买了房子,户口现是在凤凰派出所。近两年来,生意很难做,家庭生活出现了些困难。前不久我顺道到社区办事处时将我的情况向社区反应了,她们说我是属于低收入家庭,如果有困难可以按照低收入家庭来享受些政策。请问,怎么样确定我是低收入家庭呢?低收入家庭有什么救助政策啊?
答:所谓低收入家庭就是家庭收入和财产两项指标均低于我市规定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标准的家庭。收入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的。财产指标的指标相对来说要多些,你可以查找相关文件或到街道民政部门咨询。凡持有低收入认定证书的家庭可在申请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医疗临时救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低收入家庭的认定程序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一致的,具体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低保站调查核实--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构在认定低收入家庭时既要向市城市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申请核对这些家庭的经济状况,更要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详细核定申请家庭的收入。
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我街道在每年的2月、8月为受理月,每年4月、10月为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认定月。目前,如果你需要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话,现在就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在8月份来街道申请了。
网友陌言:我是一名残疾人,社区通知我办理残疾人证,如何办理呢?办理了有什么政策?
办理程序:1、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带上申领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所辖区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由村、社区出具居住及基本情况证明,再由村、社区将表格送到街道残联窗口登记。街道残联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及申请原因进行初审,对初步符合评残条件的申领人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市残联。3、为了方便村、居民,市残联从今年开始,实行集中时间鉴定。凤凰街道残联窗口根据收集的有关残疾人办证资料,再按市残联规定的集中鉴定时间通知本人到华仁康复医院进行鉴定,市残联根据鉴定的情况为其办理《残疾人证》,证可邮寄或由街道残联领回后送到村、社区或本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由街道、市残联专业人员上门进行鉴定。
残疾人的具体政策有:1、针对重度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贫困残疾人可以办理阳光托养,重度贫困残疾人可以办理特困生活补贴,每月50元。2、一、二级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社保由政府买单,不需要本人交费用,只要把残疾证及有关证件送到村、社区登记就行了。3、办了残疾证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需求男16-59岁,女16-49岁。可享受就业职业技能培训。4、有需求可享受免费辅助器具适配。
网友红彤彤:我父亲是一名老退伍军人,请问现在有什么优抚政策?
2011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制发了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这项工作从前年开始启动了。我们凤凰已有16位同志在享受此待遇。今年又有4位同志申报了。如何界定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人员界定为两类对象: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另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网民月亮忘记了:最近媒体报道全国发生多起暴力事件,甚至伤及学生,我很关心学校是如何保障在校学生安全的?
答:校园安全事关师生生命健康,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是尊重生命最直接的体现,安全工作也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我们主要做到:1、各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体教职员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2、各学校配齐专职保安、门卫人员,做到人不离岗,上、放学期间密切注意观察接送学生人员动向。3、配齐、配足安保器材,做到物防、技防和人防有机结合。4、学校坚持每日不定时安全常规巡查,重点时段除专职保安外还有青壮年男教师手持安全器械值班制度。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执行出入登记制度。6、加强与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安保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畅通。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和发现嫌疑人员。通过这些强有力措施,请家长们放心,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