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扩面征缴 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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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政策引导,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促进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进而扩大缴存面和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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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刘亦平 访谈时间: 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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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
1.主持人: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
刘亦平: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主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刘亦平: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和对象。 对于管理基础薄弱、用工不稳定的非公有制企业,可先在企业管理层(中层干部以上和技术骨干)范围内建立。 个体工商户、新市民、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3.主持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刘亦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4.主持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刘亦平: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论何 种所有制的企业都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企业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让职工解除对住房需求的后顾之忧,体会到企业的温暖,从而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列入企业成本,享受在税前列支的政策优惠。 5.主持人: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刘亦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电话提醒和诚信约谈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电话提醒和诚信约谈拒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中心将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函告所属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并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6.主持人: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罚? 刘亦平: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对单位负责人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主持人: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时,怎么办? 刘亦平:职工有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核时足额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举报、投诉。 8.主持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刘亦平:提取公积金业务一共有7种情形: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六)工作关系调出本市的; (七)在岗职工死亡的。 9.主持人: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吗? 刘亦平:我们2017年就取消了单位证明,提取公积金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 10.主持人:那么退休了想要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刘亦平:正常退休的,只需要把身份证和银行卡带来,在公积金中心一楼办事服务大厅办理,资金当场就可以到账。提前退休的,需要把退休证也带来。 11.主持人: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刘亦平:可以。原来,在外地买房提取公积金这个业务仅限于本省范围内,现在,我们已经放宽到全国。 12.主持人:可以用公积金偿还外地的购房贷款吗? 刘亦平:可以。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偿还本地的购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可以用于偿还外地的购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13.主持人:现在买房贷款的最高可以贷多少? 刘亦平:目前,首套房最高可以贷5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以贷40万元。 14.主持人:为子女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刘亦平:可以。职工的父母、子女购建自住住房时,职工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提供帮助。 15.主持人:现在房价比较高,买套房需要100多万,公积金贷款最高只能是50万,请问,针对目前这种情况,公积金中心采取了什么措施? 刘亦平:自去年以来,我们接到很多职工反映这个情况。 我们主动与我市商业银行进行多次协商,达成初步意向。经我市公积金管委会同意,我们推出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我们与市中国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建设银行和市农商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协议,具体办理规定和流程,职工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12329,或关注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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