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主题: 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
|
庚子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荆楚大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协调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担当,狠抓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系列金融政策,为鄂州经济复苏发展筑牢金融防线。 |
|
嘉宾: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秦剑涛 访谈时间: 2020-05-26 |
|
| 相关图片 |
| 文字实录 |
|
庚子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荆楚大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农业春耕生产、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为疫情防控舒筋活血自当义不容辞。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协调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担当,狠抓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系列金融政策,为鄂州经济复苏发展筑牢金融防线。今天我们请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秦剑涛同志为我们解读我市正在落实的系列金融政策。 1、目前我市正在落实的金融政策有哪些? 答:疫情发生后,我市金融战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各级金融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从大的方面来讲,我市正在落实的金融政策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企业贷款优惠政策,主要落实央行的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优惠政策和我市出台的纾困专项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主要是落实贷款降息、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减免续贷周转金使用费等,还有我们即将推进的“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活动。 2、我们先来谈一下央行的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优惠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为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而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专项再贷款3000亿和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专项再贷款政策是1月31日,央行为支持防疫保供企业,推出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采取名单制,精准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资保供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其中,全国性银行2000亿元,重点省份的地方法人机构1000亿元(湖北200亿元),鄂州市目前纳入目录内防疫重点企业合计41家,其中全国性重点企业3家,省级重点企业38家。 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是2月26日,央行为支持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畜禽养殖、外贸行业等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发展,新增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1000亿元、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300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1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3、专项再贷款和再贷款再贴现优惠政策对企业具体有哪些优惠? 答:最主要的就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提供低息贷款。3000亿的专项再贷款利率上限是按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如:2月20日公布的LPR为4.05%,则3月20日前贷款发放利率上限为3.05%。同时,中央财政按企业获得贷款的实际利率的50%进行贴息,企业实际承担的利率不会超过1.6%,再贷款期限为1年。 5000亿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贷款利率是不高于一年期LPR加50个基点,如:2月20日公布的LPR为4.05%,则3月20日前贷款发放利率上限为4.55%。再贷款发放期限为1年,发放贷款的有效时间为自“银发〔2020〕53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4、我市目前享受专项再贷款的情况如何呢? 答:我市列入国家性防疫保障重点企业有3家,省级防疫保障重点企业有38家,全市8家具有专项再贷款承办资质的商业银行简化审批流程、加快信贷投放效率,全面对接以上41家企业,截至目前,已为我市23家防疫保障重点企业贷款32笔,共计6.7255亿元;全市授信覆盖面为93.9%,优惠贷款覆盖面为69.7%,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在享受相关利率优惠政策后,实际获得贷款利率平均为1.14%,低于国务院规定的不超过1.6%的要求。 5、除了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您刚还提到我市出台了纾困专项贴息资金政策,这项政策的背景是什么?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我市出台该项政策,是为了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牵头单位与市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密切协作,通力合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共同把这项惠及中小微企业的好措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此项政策的工作目标是设立20亿元贷款额度的鄂州市应对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贴息资金),重点对全市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资金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财政贴息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造血能力,重新树立企业发展信心。贴息对象是在鄂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法人企业。企业必须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基本信贷准入条件,企业有产品、有市场、有前景,经过帮扶能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以及服务业、商贸业、农业、物流业。贴息时间是对纳入专项贴息资金支持名单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贴息金额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银行积极发放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主办银行为纳入专项贴息资金名单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期限不低于1年的优惠贷款,专项贴息资金按此100%进行贴息。 6、目前我市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纾困专项贴息政策,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牵头单位,如何将该项工作做细做实? 答:前期我局紧锣密鼓的安排工作。4月20日,我局制发了《鄂州市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贴息贷款需求申报表》,并发至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临空物流中心等5个部门,请他们按行业收集企业融资需求;4月25日将收集的融资需求按企业填报的贷款意向银行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全市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任务分配,并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每日发布纾困贷款放贷情况通报等形式,压实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责任,确保我市应对疫情纾困贷款贴息工作的顺利推进。最后,联合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组成3个督导小组,分赴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督导纾困贷款的发放进度。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制定奖励办法,激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因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得到纾困贷款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自1月22日至5月11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为795家企业发放贷款17.11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加速推进经济复苏。 7、感谢秦局长对疫情纾困贷款贴息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的讲解,那么我市企业享受了哪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呢? 答:1.享受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依据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精神,对2020年1月25日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各类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协商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收罚息、不影响信用记录。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2.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减少或取消市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公司的反担保要求,对纳入省再担保集团“4321”模式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保证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增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 3.减半收取续贷周转金使用费。市昌达公司发挥续贷周转金的过桥作用,对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申报续贷周转金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办尽办,降低“过桥”成本,减半收取续贷周转金使用费,减收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8、如何保证企业真正享受到以上优惠政策? 答: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国家、省、市出台的金融支持企业优惠政策,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在我局“鄂州地方金融”公众号上每日登载我市最新金融政策、各银行金融产品、纾困专项贴息资金支持企业复工达产等金融信息,方便各位市民、企业朋友及时掌握我市金融政策最新动态。 二是采取通报制度。针对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纾困专项贷款贴息工作,我局每日要求银行报送最新贴息贷款数据,并对各银行贷款贴息工作采取每日一通报的形式进行公开,以促进银行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联合督导。为了解受疫情影响企业及时享受中央、省、市金融扶持政策情况,我局联合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成立三支督导队,由三个单位负责人分别带队督导,全面覆盖全市所有银行,确保各级金融支持政策在鄂州落实落地。 9、可见我们地方金融工作局的工作确实很细致、扎实,刚您说的“企业金融服务方舱”,这个概念很新,具体是一个怎样的项目呢? 答:“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是我们下一步的重点推进工作。它是借鉴疫情期间方舱医院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工作和运作理念,主要是结合之前设立的20亿元贷款额度的鄂州市应对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重点对全市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自己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财政贴息支持。这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搭建的开放式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 10.那企业“入舱”和“进舱”有哪些标准? 答:企业“入舱”标准。一是受疫情影响,供应链供给不畅,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二是由于停产时间较长,导致财务成本上升,企业流动性困难;三是由于上下游资金拖欠,导致企业资金短缺,生产难以持续;四是企业无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记录;五是企业法人或失信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无涉法涉诉涉黑现象;六是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能力的企业。企业“出舱”标准。一是企业正常复产复工,财务指标向好,现金流基本正常,实现经营可持续;二是企业债务水平得到合理优化,债务期限相对合理,还款计划与现金流相匹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