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 打造鄂州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中心工作,作为打造城市发展竞争力的主抓手。市发改委(优化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瞄准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牵头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活力明显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
嘉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宏发 访谈时间: 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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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金字招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肥沃土壤,是加速要素集聚的强大磁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中心工作,作为打造城市发展竞争力的主抓手。市发改委(优化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瞄准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牵头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活力明显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登记财产、招投标管理、保护少数投资者等3项指标在全省名列第一,“政府采购”指标名列第三。4月份,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今年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我们通过克难攻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鄂州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主持人:作为牵头部门,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是如何全面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吴宏发:一是统筹制定全市升级版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起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48条硬措施,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通过《鄂州日报》进行公开解读。二是系统谋划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冲刺进入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方阵为目标,制定我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同步细化月度工作要点。三是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联合市财政、经信、审批等部门,梳理出第一批涉及13个部门25项惠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改革。四是创新开展营商环境月度体验。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3月份开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和5个区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月度体验,以模拟办事的形式明察暗访。目前两次体验共发现78个问题,督促各区各部门积极整改。五是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我市3个行政区共有6项改革事项作为全省营商环境先行试点,超过了全省县(市、区)试点的平均水平。六是创新制定长效机制。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直17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和公布了《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制定抓好营商环境正反典型工作方案;推行“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改革。七是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组织召开四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瞄准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进行公开承诺,还通过《鄂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公开42个单位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主持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宏发:一是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部分指标名列前茅。我市登记财产、招投标管理、保护少数投资者等3项指标在全省名列第一,“政府采购”指标名列第三。为进一步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带动后进,我市对参加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取得优异成绩的6家单位进行奖励表彰,奖金总额达120万元。 二是6项改革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我市3个行政区共有6项改革事项作为全省营商环境先行试点,超过了全省县(市、区)试点的平均水平,分别为:“‘一业一证’改革”(华容区试点,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华容区试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指导)、“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鄂城区试点,市税务局指导)、“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梁子湖区试点,市法院指导)、“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华容区试点,市法院指导)、“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梁子湖区试点,市人社局指导)。 三是“清、减、降”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清理1986年至2020年期间政府各类文件8135余份,从中甄别筛选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26份,约70%的文件拟宣布失效和废止。减审批行动中,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相比法定时限压缩率88.1%,巩固已落地13项“一事联办”主题办理成效,鄂汇办已新上线22项高频事项,证照共享率达82%。降收费行动迅速,检查转供电主体254家,涉及转供电用户1889家,实现退款315.79万元,立案14件,处理完结1件,罚款22万元;累计完成直接减免租金270.24万元、采取先征后返方式退还租金17.38万元。 四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牵头编制并公开了《鄂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涉及16家市直单位计7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求市直各部门严格清单管理,凡未纳入市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市直各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主持人:目前,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碰到部门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主要通过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还有没有其他渠道可以反映问题? 吴宏发:为了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规范办理程序,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印发了《鄂州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明确了4条投诉渠道及对应受理机构。市长专线办负责受理市政府门户网“市长信箱”栏中的投诉,市经信局负责受理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投诉和邮寄信件投诉,市信访局负责受理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和湖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等平台管理机构转办的投诉和邮寄信件投诉,市工商联负责受理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管理机构转办的投诉和邮寄信件投诉,同时,还公布了邮寄地址。 《办法》要求受理机构按照投诉内容、职责分工,转交办理单位;办理单位自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受理机构,投诉受理在收到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听取投诉人意见。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我们将进行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有权机关依规作出问责决定;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职权处理。 主持人:我市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于严格,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方面如何改善? 吴宏发:为了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市优化办 市司法局关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目前,市直17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和公布了《包容审慎监管清单》,涉及包容审慎监管事项844项,其中,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免予行政处罚389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455项。 主持人:下一步我市营商环境工作从哪些方面重点推进? 吴宏发:下一步,我们要瞄准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不动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全面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以思想破冰引领,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月度体验。主要围绕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要点,通过明察暗访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整改。二是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按照《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把握各专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三是开展营商环境季度测评和年度评价。测评和评价的范围市直和各区实现全覆盖。四是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积极争取全省改革先行区,引导各区各部门创新举措,形成特色亮点,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五是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督查。分解落实评价指标,精心做好准备,展示最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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