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持续深化改革 以“绿色审计”守护“绿水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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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审计局坚持创新实施资源环境审计改革,不断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倒逼领导干部节约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鄂州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审计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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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月明 访谈时间: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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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
主持人:以“绿色审计”守护“绿水青山”。我们今天谈的“绿色审计”主要是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广大网友,这项审计还是比较陌生的。您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背景和重大意义吗? 高月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改革作出明确部署以来,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7月、2017年6月先后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会议,亲自审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议题。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此项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2018年以前,此项工作处于试点阶段;从2018年开始,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伴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而产生,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审计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审计机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抓手,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那么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面具体制定出台了哪些制度规定? 高月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一项新的任务,中央、省、市各级都在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在中央层面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二是在省级层面上,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湖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关于建立健全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审计厅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 三是在市级层面上,我市出台了《鄂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对象、重点内容、实施方式、结果运用,为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生态环保部门和乡镇等两类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水资源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主持人:请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种什么样的审计?它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分别是什么? 高月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以鄂州市为例: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四种:一是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二是全市各级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和城市更新、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城管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开发区、新(园)区、国有林场、水库、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四是其他涉及自然资源资产事项需要实行离任审计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七类: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情况;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四是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五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六是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专项资金征管用以及重大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七是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或者部门(单位)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市审计局会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鄂州市水资源丰富,审计机关则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必经的“取水-用水-排水-护水”四大节点作为审计重点: 一是紧扣取水节点。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着手,紧扣取水源头,把用水总量作为审计主轴,把水资源保护资金作为审计主线,密切关注鄂州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取水的源头管理。 二是紧扣用水节点。围绕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把鄂州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指标作为审计关注重点,遏制浪费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 三是紧扣排水节点。把排水作为水污染审计的重中之重,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切入点,密切关注鄂州入河湖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水处理厂监管等三大重点,推动形成全程把控、防治并举的排水监管体系。 四是紧扣护水节点。围绕鄂州生态红线保护情况,把生态红线范围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等管理情况,水质达标情况,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重污染企业关停情况,生态红线区开发和建设项目情况等作为审计重点,促进保护水资源,让河湖休养生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我市近年来在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呢? 高月明:2016年3月,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正式启动,鄂州确定为全省7个深层次试点的地方,也是全省唯一的试点地级市。市委、市政府将此项试点作为当年的“1号改革工程”,积极推进,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肯定。审计署资源与环保审计司调研组专题到鄂州调研试点工作,认为鄂州市审计试点中采用“目审”和“技审”相结合的方法值得推广。试点经验被省委办公厅《领导参阅》推介。《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审计》和《湖北日报》先后报道了鄂州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经验做法,建立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被省审计厅《湖北审计通讯》和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向全省审计机关推介。 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共审计领导干部26人。通过审计,揭示了有关地方和部门未严格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并督促被审计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促进了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关闭41家非法码头,淘汰禁燃区范围内152台燃煤锅炉,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2家,取缔珍珠养殖面积12034亩,关停排污企业和采石厂、粘土砖厂等30家,拆除违章建筑15万平方米。我市先后出台了《鄂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理行为规范》《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文件,并在全省率先出台《鄂州市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手册》《鄂州市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主持人:刚才听您介绍到了我市已建立有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高月明: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市级改革事项。市审计局积极研究落实举措,稳步推进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工作,立足鄂州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先后探索建立了水资源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精准设置评价指标,明确规范审计评价要求,在解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的基础上,又有效解决了“怎么评”“审计结果怎么用”的问题,为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提供了标准和指南。 一是建立水资源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从水资源使用、管理、维护的绩效入手,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水资源审计评价的四大指标体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专门聘请中南财大专家团队、水务、环保专业人员,依据水资源保护相关制度规定、结合鄂州水资源实际,从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六大方面,细化、实化评价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100个。 二是建立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设置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一级指标5个,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决策部署、重大战略等二级指标16个,推进落实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和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等三级指标39个。 三是建立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设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特定负面事项等一级指标5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耕地保护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相关统计数据严重造假情况等二级指标17个,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目标任务的部署情况、非法占用耕地治理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等三级指标33个。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情况,在建立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我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更新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委等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主持人: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怎么运用呢? 高月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算“经济账”,也算“生态账”。建立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就是实现精准算“账”,精准审计评价为领导干部履职精准“画像”。 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对审计评价方式、评价指标选定以及审计评价等级作出规定。审计评价方式采用“自评+审评”相结合,以审评得分为最后评分结果;评价指标选定采取“必选+自选”方式,并明确自选项;审计评价等级根据被审计对象总得分确定,在具体评价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行百分制,以依法查证的事实为依据进行赋分,分设“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评价等级。其中,总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好”;80分≤总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较好”;70分≤总得分<80分,评价等级为“一般”;60 分≤总得分<70分,评价等级为“较差”;总得分<60分,评价等级为“差”。在近3年实施的7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中,5个审计评价结果为“较好”,2个审计评价结果为“一般”,真正做到审评结合,以审定评,确保审计评价结果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衡量,使审计结论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聚焦“好用”“管用”“实用”,坚持以强化结果运用为领导干部履职增添动力,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通报,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审计评价、审计结果情况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审计监督倒逼“绿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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