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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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州市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幸福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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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丹 访谈时间: 2024-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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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
主持人:我们今天谈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对于广大网友还是比较陌生的。您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的主要含义和现实意义吗? 尹丹:从养老服务供给的角度讲,通常认为,养老服务体系总体上可由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成。三者间最大的区别是服务地点:居家养老是在家庭,社区养老是在附近的社区,机构养老是在养老院;在服务内容上,三者虽有不同,但互有重叠;在服务机构上,三者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只要能力许可,一家机构可以同时从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因为当前我国家庭的小型化和少子化特征,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所以需要社区和机构养老。构建养老服务格局,应先确定居家养老所需要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支持功能;在此基础上,再立足老年人口的身体状况和意愿,确定机构养老所需要的养老服务功能;然后,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功能确定后,那些由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难以承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就可以归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确保老年人所需要的养老服务内容全覆盖、无遗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强调“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益重要且紧迫,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好养老服务需求巨大和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持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通过错位发展和融合发展,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协调平衡和良性互动,达到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的目的,从而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 主持人:近年来,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方面,我市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尹丹:近年来市民政局持续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五级养老服务体系,即依托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湾组(小区)五级养老服务阵地,因地制宜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普惠性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努力提升全市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注重要素保障,全力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通过强化制度合力、落实设施和用地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要素保障,全力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发布实施了《鄂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从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多元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构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梁八柱。在落实设施和用地规划方面,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合力督促各区抓紧落实《鄂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要求,确保配建养老设施应建尽建。 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培养,截至2024年11月,已完成11期养老护理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共计培训220余人次。2023年5月,联合市人社局、市妇联举行鄂州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包揽前三名,2人获优胜奖。9月,选派3名养老护理员参加2023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省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其中1人获三等奖、2人获个人优秀奖,市民政局获得团体三等奖。全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超过80%。 近年来完成7家乡镇福利院改造升级,消防资金投入达720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托乡镇福利院进行乡镇综合体改造升级,目前18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 (二)注重分类施策,竭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兜底线,确保城乡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3个行政区均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实行失能特困区级集中照护全覆盖。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 保基本,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目前累计实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744户,家庭养老床位130张,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面向因赡养人不在身边且居家生活困难需要关爱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逐人明确结对帮扶主体,相对固定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填写帮扶手册,不断完善关爱探访机制。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将机构所获等级与运营补贴挂钩,激发养老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以评促建,不断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依托市城市福利中心打造失智养护专区,增强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能力。 促普惠,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公平可及。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确保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建立了80岁以上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全市2.52万老年人受惠。不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均等、方便可及的社区“15分钟”农村“半小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已建设86家幸福食堂,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达89.19%,按照65岁以上89岁以下的老人提供20%至40%不等的标准给予梯度优惠。鼓励养老机构主动积极上门提供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将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综合性服务能力,延伸覆盖到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中,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增加规模经济收益。 (三)注重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探索建立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养老签约服务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34家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康复理疗、慢病管理等医疗服务,签约服务率达100%、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100%。创新打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鄂城区试点建成建筑面积2000㎡的飞鹅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常规体检、康复训练、居家上门服务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还可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实际需要,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健康养老服务,乐享健康生活。 推动市城市福利中心“公建民营”。2023年9月22日,市民政局与颐年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康养项目合作协议,预计总投资约5500万元,计划在5年内将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打造成国家五级养老机构。 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建成全省唯一以市为单位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智能点餐、取餐、配送服务,老人或家属可运用电话或移动端进行“点单式”服务预约,实现“送餐上门”。 购买了省标院专业服务,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其中重点研制《老年助餐服务规范》等标准,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目前已通过立项答辩。组织开展两期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邀请武汉大学教授、省标院专家、安全专家、智慧养老平台技术人员对全市民政系统养老工作人员和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主题,申报了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标准化试点,争取通过省级标准化试点,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主持人: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市民政局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谋划? 尹丹: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推进一批“四同步”养老服务用房移交使用,探索利用长期空置房屋、场所等闲置资源免费开展养老服务,多渠道有效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格局。顺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和意愿,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培育建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实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养老;强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发挥养老机构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加强残障、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等,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相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三是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作用,形成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扶持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壮大银发经济。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我们要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五是提升养老服务信息水平。依托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养老服务监管、数据统计、服务拓展等功能。加快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服务资源,有效对接和精准匹配,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美满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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